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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监察局关于2007年全区执法监察工作的意见
按照中央、省、市、区的统一部署和《市监察局关于2007年全市执法监察工作的意见》,结合我区实际,现就2007年执法监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2007年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一年。全区纪检监察机关要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国务院第五次廉政工作会议、省纪委十一次全会和省政府廉政工作会议,以及市、区反腐倡廉工作会议精神,按照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加强政风建设的要求,深入开展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为构建和谐洪山提供有力保障。要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加强对重大决策和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保证政令畅通;要紧密结合转变政府职能、推进政府管理创新,加强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的监督检查,提高行政效能,把政府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继续引向深入。
二、工作任务
(一)继续开展“三违”整治工作效能监察
开展《土地管理法》、《城市规划法》、《武汉市湖泊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规划、国土、城管、房产等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对街镇乡和行政村履行管理职责情况开展检查,严肃查处违法建设、违法用地和违法填湖行为。重点查处重大土地违法案件,对非法批地、未批先用、批少多用、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以租代征等案件,坚持查人查事并举。认真落实违法违规案件移送制度,完善监察与国土部门联合办案机制。同时,严肃查处在“三违”整治工作中不认真履行职责、党员干部违建等问题。督促有关部门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和目标管理责任及责任追究制度。
(二)加强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督促各街镇乡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环境保护法》、《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等环保法律法规和政策,加强环境监管。会同环保部门继续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专项行动,着力整治危害群众生产、生活的突出环境问题。督促环保部门严把项目“审批关”,严肃查处环境保护方面的违纪违法行为;督促有关部门建立和完善环境保护的长效机制,落实环境保护领导责任制和目标管理责任制。
(三)加强对工程建设项目的监督检查
加强对工程建设招标投标执法活动的监督,督促行政主管部门建立和完善监管机制和投诉处理机制,严格执行建筑工程和各专业工程统一纳入市招标投标中心制度,强化对政府投资工程的招标投标的监督管理。重点查处领导干部干预和插手招标投标及虚假招标投标等问题。加强对市十二医院置换工程项目的监督,督促严格执行项目“四制”,加强对建设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检查,确保资金管理使用合规效益、项目管理规范严格、工程造价真实合理。
(四)继续开展行政效能监察
围绕行政权力运行和政府职能转变创新,积极开展行政效能监察。一是开展《行政许可法》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职能部门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依法行政,改进和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整合行政资源,提高办事效率,建立健全相关配套制度,纠正和查处违反《行政许可法》的行为。督促行政执法部门认真落实执法责任制,坚决纠正违法和不当行政的执法行为。二是进一步加强区政务服务中心的建设,提升服务功能,完善办事公开制度和各项便民措施。加强区政务网站建设,督促落实政务信息公开制度,建立健全目标责任制和目标考核制度,促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建设。三是各街镇乡和职能部门,要以加强作风建设为切入点,抓住本辖区、本单位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积极开展效能监察,坚决纠正作风不实、效率低下、推诿扯皮等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建立完善岗位责任制、首问负责制、绩效考评制、责任追究制等配套制度。
(五)加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督促相关部门认真落实监管责任,完善个人建房安全事故的协调查处机制。继续加大对责任事故的查处力度,着重查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存在的监察对象不依法行政、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问题,对失职渎职的要严肃追究责任;对事故背后存在的官商勾结、徇私舞弊、贪赃枉法等违纪违法问题,要抓住不放、一查到底,同时加强与司法机关的协调配合,对涉嫌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六)加强对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和新农村建设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由区监察局会同区审计局、区财政局等部门对上述两项专项资金的管理和运行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检查资金管理是否规范、使用是否合规、资料是否真实。重点查处挤占、挪用资金和挥霍浪费等问题。促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管理使用的公开化、规范化,切实维护农民的医疗保障权益;保证新农村建设的顺利进行,切实保护农民利益,维护农村工作稳定。
在抓好上述工作任务的同时,还要继续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食品药品安全等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进一步配合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等国家大政方针的督促落实等工作。
三、措施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任务
各街镇乡、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执法监察工作,做到统一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狠抓落实。要及时制定工作实施方案,部署工作任务,明确分工,责任到人。要深入实际开展调查研究,发现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确保工作的质量和实效。区监察局要加强对执法监察工作的指导和督促,及时掌握工作动态和进展情况,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推动我区执法监察工作深入开展。
(二)结合工作实际,突出工作重点
各街镇乡、各部门要紧紧结合工作实际和部门职责,突出土地管理、环境保护、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作风建设等工作重点,围绕重大政策法规落实、重大工程项目建设、群众切身利益维护、政府难点工作推进、行政权力运行等方面,重点选择1至2项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项目,认真抓好落实。区监察局要对各街镇乡、各部门执法监察立项工作加强督促指导。
(三)注重工作创新,力求工作实效
各街镇乡、各部门要积极探索有效开展执法监察工作的思路、途径和方法,推进工作创新。要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和纠正,认真分析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注重建立和完善制度与长效管理机制。同时,对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要严肃查处,力求取得工作实效。区监察局年终将对全区执法监察项目开展考核评比,要从组织领导、选题立项、制定方案、工作实施、分析总结、工作效果、立卷归档等方面,对执法监察项目进行考评考核,切实提高执法(效能)监察项目的整体质量,推进我区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工作再上台阶。
以上意见如无不妥,请予批转。
附:全区执法(效能)监察立项呈报表
洪山区监察局
二〇〇七年四月二日
2006年执法监察室工作总结
2006年,我室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为改革发展稳定服务的指导思想,按照市、区反腐倡廉会议精神的要求,在市纪委、监察局的指导和委局的领导下,认真组织开展执法监察、源头治腐和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现将2006年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2006年工作完成情况
(一)执法监察工作情况
今年共完成执法监察项目9项。其中:发现问题26个,整改25个,整改率96%;发现案件线索12件,其中立案7件,已结案7件,党政纪处分10人。
1、认真开展“五个坚决纠正”工作
(1)土地征用方面。全区受理征地项目28项,面积260.6公顷,目前已完成18项,用地面积136.07公顷。严格实行“四个到位”,即“政策到位、程序到位、标准到位、资金到位”,按政策标准共审核支付土地补偿费5096.73万元,安置补助费6102.63万元,青鱼苗及附属物补偿费5096.73万元。上述资金按程序均取得被征地人出具的“已落实土地补偿(助)和农业人口安置证明”和财务凭证,未发现有侵害群众利益问题。
(2)城镇拆迁方面。全区受理国有土地拆迁项目12项,涉及728户,面积8.5万方;已完成8项,拆迁面积2.1万方,拆迁户数182户。严格拆迁程序和政策,未发生侵害居民利益的问题。
(3)企业改制重组破产方面。全区国有企业实施改制5家,其中完成1家,正在进行4家,支付职工经济补偿金177.5万元,未出现拖欠职工补偿金的情况。
(4)清欠工资方面。一是认真受理拖欠建设工程款投诉举报,共受理网上、电话和上门投诉举报610件次,清理专班认真清理核查,积极协调协商解决,对属拖欠情况的,严格督促建设方签订还款协议并监督履约情况,共督促清偿7448.59万元;对属经济纠纷情况的,协商无法解决全部走司法程序,共2565万元。二是认真开展劳动执法监察,共受理民工投诉举报174件,追讨拖欠民工工资395.47万元,涉及1790人,对88家企业责令整改,对5家企业作出了行政处罚,罚款2.6万元,有力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5)治理违法排污方面。今年继续深入开展违法排污整治,先后开展了违法排污企业和大气环境专项整治行动,取缔了3家水洗矿、8家小塑料加工厂;责令停产搬迁5家;综合治理了17座烟囱和60家餐饮油烟点;对辖区内工业园区企业进行了清查,责令104家补办环评手续。通过开展专项整治,有效遏制了企业违法排污行为。
2、围绕《行政许可法》的贯彻施行认真开展行政效能监察工作
首先,是在去年清理行政许可项目的基础上进行再清理,结合政务中心的建设,全部纳入中心统一受理和办理,通过清理进驻中心的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由213项,精简到175项,精简率17.8%。中心共受理各类审批和服务事项10.52万件,增长33%,办结率99%,提供各类咨询12.1万人次,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大大提升。其次,进一步强化行政投诉中心职能,及时处理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投诉、举报,共受理各类投诉203件,受理145件,受理率71.4%,办结办复率100%,做到了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对经调查发现的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的问题,严格按照规定实施责任追究,诫免谈话2人,书面检查1人,调离执法岗位和辞退8人。
3、认真开展招投标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和建设项目执法监察
2006年1—10月,我区建设工程报建20项,建筑面积54.75万方,投资额6.98亿元。实行招标工程29项,其中,公开招标9项,邀请招标20项,招标工程造价4.87亿元,建筑面积72.1万方。应招标率和公开招标率100%,严格落实了《招标投标法》的规定。我区市政、水利、园林、信息等专业工程,全部进入市招标中心实行统一管理,共计11项,涉及资金1.53亿元,未发现有逃避和规避公开招标的行为。积极开展区属建设项目的招标监督,对九峰森林绿化工程项目等5项建设工程的招标进行监督。对辖区5个建设项目开展了执法监察,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及时的纠正和整改。
4、继续开展“三违”整治效能监察
今年我区继续围绕“三违”整治工作开展效能监察,一是积极发挥行政监察职能,认真做好督察工作,认真纠正和查处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不作为和乱作为行为。目前,全区共下达执法文书4274份,拆除违章建筑740处,拆除面积18.43万米2,有力地遏制了乱建和抢建之风。二是会同相关部门对重点街镇乡开展检查巡查,在元旦、五一、十一等节假日期间开展重点督察,重点检查各街镇乡和城管规划部门控管工作情况。参与了洪山街东亭村蔡家咀和和平街先锋村的违建整治专班。三是认真开展“三清理”工作,其中规划部门清理审批发证696件,未发现违规审批情况;房产部门清理审批发证1916件,发现违规审批45件,对相关责任人员实施了责任追究,政纪处分1人,组织处理3人;城管部门清理违章建筑共计1487处,建筑面积41.8万平方米。四是认真受理和调查群众举报、领导批示件,共计31件,督促拆除了36处违章建筑,建筑面积2万多平方,立案4件,给予党纪处分4人。
5、正确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督促有关部门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
认真开展清理纠正干部入股矿产工作,严格按照市的统一要求,对全区各乡镇及区直单位全体干部职工传达了有关文件精神,进行了清理自查,要求如实申报,没有发现干部入股矿产情况。积极参加安全生产大检查,督促检查规划、城管、房产等部门依法行政的情况,全区共发现安全隐患3281个,下达整改通知书366份,勒令停工停产企业9家,对定为重点隐患的132处,责成立即整改80处、限期整改52处。积极参与安全责任事故调查,对两起安全责任事故的5名责任人给予了政纪处分,其中副处级1人,科级2人,其他2人。
6、认真开展城乡规划效能监察
按照市统一要求,会同规划部门成立了领导小组,制定了工作方案,召开了动员大会。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要求,对规划许可项目进行了清理,规范了“一书两证”的审批行为,共审批21项,核发“一书一证”29项,完成方案审批17项。严格规划选址定点、方案审核、施工图审查等审批环节,严格执行业务例会制度,民主决策,简化了办事程序,提高了工作效率。加强了私房审批管理,严格落实维修备案制度,加大了批后管理和查处违法建房力度,拆除了17处违法建设,约6000平方。进一步强化“窗口”建设,规划审批公开透明,将规划审批依据、收费标准和办事流程等全部上墙公开。建立了特事特办制度,对中小企业报建项目建立“绝色通道”,成立工作专班,指定专人经办,实行优先办理。
7、开展专项资金执法监察
会同审计部门对我区普教资金和科技三项费进行了检查,涉及资金1611万元,未发现有挪用挤占专用资金的情况,对存在账务核算和资金计划安排及使用效益上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及时的纠正和规范,督促九峰乡及时退还2.4万元普九义务教育借贷款。
8、开展“城中村”改造工作效能监察
一是加强对“城中村”改造工作的调研,会同村改办对全区村改工作情况和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调研,查找漏洞和薄弱环节,研究解决办法。二是突出重点,注重预防,将是否存在集体资产流失和隐瞒集体资产作为检查重点,重点把好清产核资、资产评估和财务审计等重点环节,严格了操作程序。并会同区审计局和财政局加强对各乡镇和行政村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强化对中介机构的约束,从而规范中介机构的行为,保证资产评估和财务审计的数据真实完整、计价准确。
9、规范公款接待用餐规定执行情况监督检查
对各街乡镇、区财政预算一级拨款单位,2005年1至11月的接待用餐进行摸底调查,对2005年12月至2006年5月接待用餐情况进行了检查,全区用餐费用下降517万元,下降率64%。检查发现26家单位存在违反规定的情况,共计79笔涉及资金7.68万元,检查组督促及时进行纠正和整改。
(二)源头治腐工作情况
1、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方面
一是结合《行政许可法》的贯彻实施,对区属行政许可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进行了再清理,精简行政审批事项38项,由原来213项精简到175项,精简比例17.8%。二是结合区政务服务中心的建设,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对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的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进行梳理,确保应进则进。重新改造行政审批网络审批系统,建立了电子监察系统。三是完善政务中心的管理制度,推行了部门窗口、窗口个人责任考核制度,同时注重加强对工作人员法律法规知识、依法行政能力的培训。截止11月,政务服务中心共办理办结各类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11.69万件,办结率99%,受理各类咨询13.17万人次。
2、财政体制改革方面
(1)严格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一是进一步加强政府非税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在全区执收执法单位开展了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达标活动。二是积极推行非税收入收缴制度改革。在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分步推行政府非税收入收缴制度改革,统一安装非税收入收缴管理网络系统,加强了对非税收入收缴项目、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
(2)继续深化部门预算。一是启用了新的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编制内容更加全面严谨。政府各部门所有收入的来源和性质在部门预算中得到全面完整反映,非税收入计划按照管理规范要求编列,并作为财政总预算收入编制依据;支出预算科目按经济分类科目和功能分类科目进行编制,全面反映政府支出的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二是改进编制方法,提高了工作效率。运用部门预算编制软件,降低了工作强度,编制时间大大缩短,减少了人为编制的错误率。同时,保障了政府部门及下属单位的预算信息与财政部门的充分沟通和及时传递。三是推进和完善了编制部门综合预算的各项基础工作。收集整理了一整套单位基础信息数据,制定了公用经费标准定额测定办法,确定了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分类分档标准定额,对区级财会人员进行了预算编制和软件应用的专门培训。四是进一步规范完善了部门预算的编制手段。区直预算单位和部门全部编制部门预算,支出预算编制到具体项目,将部门预算内、外资金统一纳入预算管理,取消了基数加增长的编制方法,严格了预算编制审核批复下达程序,加强了财政预算从编制、批复到执行等各个环节的监督,规范了资金分配行为,增加了预算编制的公开透明度。五是加强项目支出专项资金的绩效考核。制定了《洪山区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实施办法》,积极开展部门预算中公用支出和项目支出的绩效考评工作,今年选择了四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考核,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
(3)进一步扩大国库集中支付范围。在去年71家区直一级预算单位全部上线的基础上,今年77家区直预算单位也实施上线,上线单位达148家。截止10月,累计批复用款计划28982万元,办理支付业务14273笔,支付资金8068万元;授权支付12083笔,支付金额18070万元,保证了大部分支付款项及时高效支付到商品供应商和劳务供应单位,实现了财政资金的直达。同时,围绕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深化,有效提高乡镇财政公共保障能力和财政支出管理水平,将各乡镇作为一级预算单位,纳入到国库集中支付系统之中,在系统中按照各乡镇年初预算预测财力结算数录入全年预算指标,实行每月由乡镇财政所向区级财政申报月度用款计划,由乡镇财政所在区局收付中心为各乡镇办理支付申请手续,采取直接支付的方式。
(4)规范和完善政府采购制度。强化了部门政府采购预算编制管理,力求将政府采购范围内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等项目全部纳入,进一步扩大政府采购范围。强化政府采购计划管理,确保各项支出严格按照预算管理的规定和批复的预算执行。同时完善政府采购资金支付管理,结合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对违反政府采购规定的支出一律不予支付。加强对采购代理机构的督导和监管,完善了评标定标方法,建立了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制度。截止10月,全区政府采购3250万元,节约资金310万元,资金节省率9.6%。
3、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方面
一是坚持实行四项制度,即严格实行考察预告、差额考察、考察写实和考察责任制。坚持常委会无记名投票表决制度,今年调整的246名干部全部进行了“票决”,从机制上提高了讨论决定干部的民主化水平。坚持实行任前公示和任职试用期制度,进一步拓展范围,在基层党委(党组)选拔任用科级干部实行了任前公示制,对经竞争上岗的科级干部普遍实行了试用期制。二是进一步规范了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制度,对竞争上岗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适用范围和程序方法等作了具体规定。同时严格规范程序,确定了公布实施方案、公开报名和资格审查、考试、民主测评和组织考查、党委(党组)讨论决定等六个步骤,竞争上岗制度的公信力得到进一步提高。三是不断完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先后制定了《洪山区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试行办法》和《洪山区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反馈及运用制度》,增强审计结果在选拔任用干部的任用。今年,共完成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9人。四是建立了《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自查和抽查制度,通过自查总结经验,肯定成绩,又查找差距,改进措施;通过抽查,不断加强对基层党委(党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指导,并纳入党建工作目标考核,增强了基层党委(党组)贯彻执行《条例》的自觉性。
4、司法体制改革方面
一是区检察院建立了人民监督员制度,对撤案、不起诉处理以及犯罪嫌疑人不服逮捕决定的三类案件,纳入监督程序,增强执法透明度。按照过程与结果、实体与程序、质量与数量、事实与法律、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五统一”原则,建立了反贪、渎职侵权检察、控告申诉、逮捕、起诉等部门相互配合和相互制约的“五位一体”办案机制,提高了办案效果和效率。同时,进一步明确了各部门职责,变事后监督为同步监督,提高了办案质量。二是区法院通过实行法官职业化,积极创新审判模式,打破以收案类型确定业务法庭职能的传统格局,对业务庭的审判职能进行相应调整,实行根据案件的繁简程度,来确定业务庭。并相继制定了刑事案件庭前证据交换、推行普通程序简化审、简化程序集中审等制度,进一步整合了审判资源,从组织和机制上保证了审判工作的公正、高效和有序。同时,积极构建党内监督和党外监督相结合的制约机制,注重强化审判流程监督,完善案件审判流程管理制度,实现立案、审理、判决、执行整个过程的科学管理的跟踪监督。
5、 “三公开”工作方面
(1)厂务公开工作。一是制定了《洪山区2006年厂务公开工作要点》和《关于下达2006年各直属单位工会组建、厂务公开、集体合同目标任务的通知》,对全年厂务公开工作作了全面部署。全区12个街镇乡全部成立了以分管书记为组长的厂务公开领导小组,各企事业单位都制定了厂务公开实施方案。二是与各单位签订了《推行厂务公开目标责任书》,实行了领导分片包干制度,开展三次检查调研活动,对各单位厂务公开各项工作任务进展情况进行检查,充分听取企业和职工的意见,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整改。三是对企业开展厂务公开工作进行了针对性培训,各街镇乡工会和建筑业工会也相继举办了基层工会主席培训班,先后开展非公企业民主管理工作自查活动,印发了《关于全区推行厂务公开民主管理控制程序的通知》,为稳步推进厂务公开提供了有效工作指导。目前,全区173家集体、事业单位全部实行厂务公开;238家非公企业建立厂务公开制度,占全部245家的96%。其中,运用ISO9000质量管理模式建立厂务公开控制程序目标的单位达38家,厂务公开管理方式、制度建设和公开方式不断创新。
(2)政务公开工作。一是制定了2006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明确了目标任务,落实了责任。二是重新核定了57家政务信息公开义务人;制定了政府政务信息公开目录和公开内容,现有1100余条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在网站公开;编制并公布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对政府网站进行了升级和改版,完善了信息公开、公共服务和公众参与三大功能,设置信息公开栏目24个、居民服务栏目15个、企业服务栏目19个、旅游服务栏目6个、公共参与栏目7个,并提供在线咨询、信息查询、在线办理、表格下载和网上办理等服务项目。另外,对72家政务子网站的监管、发布及共享功能进行了升级。三是建立和完善了相关制度,先后制定了《洪山区政府信息公开联系会议制度》、《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内容保障工作的通知》和《政府政务公开工作联络员登记制度》,并将政务公开基础建设项目纳入区“十一五”信息化发展规划,确定了15个信息化重点工程,其中2项为信息公开工程。五是进一步完善公开方式,除充分利用网络技术大力推进网上公开外,还设立有2个大型电子显示屏,5个触摸屏和20个公告板,另外还采取媒体、广播及宣传单等多种形式。
(3)村务公开工作。一是积极开展指导和检查,统一规范了村务公开栏制式,并印制了1000余份村民自治工作手册,不定期开展检查和指导。二是继续开展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活动,花山镇评为市级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乡镇,九峰乡九锋村等20个行政村评为市级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村。三是加强学习和培训,先后在区党校举办了街乡镇和行政村两期培训班。目前,全区所有行政村均建立了村务监督小组制度、村民代表会议制度、村务公开制度和村账站审制度,基本做到了村务按季公开、内容规范、档案健全,基本实现了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经常化。
(三)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情况
一是健全机构,加强领导。成立了区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督促各主管监管责任单位成立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制定了《洪山区治理商业贿赂实施方案》,明确了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总体要求、指导原则、方法步骤、主要任务、工作要求和措施。督促各主管监管责任单位结合各自的行业、系统特点,相应制定了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各阶段工作目标和任务。
二是认真动员,广泛宣传。通过召开会议、制发文件、印发资料、编办简报等形式,对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进行了广泛动员和宣传。并指导和督促各有关单位对主管和监管系统、行业、单位,广泛宣传中央关于治理商业贿赂的部署要求和有关法律法规,强化职业道德教育、法制教育和警示教育。
三是积极调研,加强指导。深入基层单位,扎实、细致、全面地开展调查摸底,就商业贿赂的表现形式、主要特点、易发部位和治理措施进行了深入调研。指导各责任部门对所属领域、行业、系统治理商业贿赂的基本情况、法规政策、问题建议等开展了专题调研。
四是认真自查,及时整改。组织各街镇乡和各行政事业单位开展了不正当交易行为的自查自纠,先后下发了《关于组织开展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和依法查处商业贿赂案件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加强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对自查自纠工作进行了再部署,并提出了明确要求。同时,督促各单位部门在内部和所管理监管的行业、领域开展了自查自纠。自查中,某药业公司发现业务员应医院要求返利8692元;某村委会在项目考察中受赠2块手表的问题,均及时进行整改。
五是加大力度,查办案件。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各单位先后公布举报电话,设立了区网上举报信箱,建立多渠道、多层级举报体系。纪检监察、检察建立了信息互通和案件移送制度。截止目前,区纪委查处案件3件,涉案金额4万余元;洪山工商分局立案查处2件,共没收违法所得10万余元,经济处罚3万元,对3家存在不正当竞争的企业,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洪山公安分局查处经销领域商业贿赂案件1件,涉案金额1.69万元;区检察院共立案查处6件,涉案金额72万元。
二、主要做法
(一)服务发展稳定大局,抓住工作重点。在年初项目确定上,我们按照省市的统一要求和部署,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和群众关心的热点及难点问题,选题立项。
(二)精心组织密切配合,发挥协调优势。在开展工作前,我们与相关职能部门共同研究制定方案,明确各自职责。在工作中,积极协调配合,促进各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确保工作实效。在工作结束后,根据发现问题的情况,按管理职责督促落实整改意见。
(三)依法依规分清职责,完善工作机制。在执法监察工作中,我们十分注意工作程序的规范,确保依法依规,对发现的问题和情况,根据职责权限,先交由职能部门先行认定或定性,再根据结果分类处理。现规划国土和城管部门建立了线索移送和案件移送制定,规范了工作程序。
(四)严格执法力求实效,突出查办案件。在执法监察工作中,我们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及时纠正和整改,同时注重查找和发现案件线索,将查办案件作为检验工作实效的重要标准。
(五)积极探索认真调研,注重制度建设。在工作中我们对体制机制上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分析和调研,及时向区政府提出建议,建立和完善制度,促进制度建设和长效管理。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几年,执法监察工作涉及面不断扩展,政府交办事项和部门参与工作不断增多,工作面广、量大是目前执法监察工作的突出问题,影响自身执法监察工作开展和对面上执法监察工作的调研和指导。此外,信息报道工作力度不大,有待在2007年改进。
四、2007年工作打算
围绕中心工作,服务大局,拓展执法监察工作路子。进一步拓宽执法监察工作思路,充分发挥行政监察职能,自觉贴近经济建设,服务大局,为改革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提供保证。
一要积极完成上级统一部署的各项执法监察任务,对贯彻执行中央、省、市重大改革决策和宏观调控措施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损害国家利益的行为要坚决予以制止和纠正。
二要结合我区实际,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积极主动开展2—3个自选执法监察项目,特别是要对带前瞻性和有倾向性的问题,以及群众意见大、社会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执法监察。
三是查办案件3件。
具体工作计划如下:
1、继续开展“五个坚决纠正”专项工作;
2、对《公务员法》、《招标投标法》等落实情况开展执法监察;
3、继续开展“三违”效能监察;
4、开展执收执法单位落实“收支两条线”情况检查;
5、市十二医院移地建设工程项目执法监察;
6、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执法监察;
7、积极参加安全责任事故调查;
8、认真组织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
上述项目根据市监察局《2007年执法监察工作实施意见》下发后调整确定。
附:
1、2006年执法监察室工作完成情况一览表
2、2006年执法监察室发现问题及整改情况统计表
3、2006年执法监察室案件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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