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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和健全党内监督

2007-03-30 15:34:31

党建的重大课题:加强和健全党内监督
                       ——学习邓小平同志关于党内监督的思想
                       

    加强和健全党内监督,是在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加强党的自身建设,建设好面向新世纪的中国共产党的一项十分重大而紧迫的任务,是坚持、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不断提高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不断增强抗腐防变能力的重要使命,是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重要条件,是把党内搞好,“不出事”的重要措施。

一、实行党内监督意义十分重大

    加强和健全党内监督,是邓小平同志的一贯思想。邓小平同志认为,“我们需要实行党的内部的监督。”他指出共产党要求接受来自三个方面的监督,而“对于共产党员来说,党的监督是最直接的”,是第一位的。“党要领导得好,就要不断地克服主观主义、官僚主义、宗派主义,就要受监督,就要扩大党和国家的民主生活。”
    监督是一种制衡机制。所谓党内监督,是党的自身建设过程中固有的一种自我制衡机制,是指党的自身力量之间对履行党章赋予的义务、权利和遵守党规党法所进行的相互监察和督促。“党内监督的实质是党从人民利益出发,按照从严治党的要求进行自我约束和自我完善。”其任务“主要是监督党的组织和党员是否正确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是否正确运用人民赋予的权力,是否严格地遵守民主集中制的各项制度”。它是克服党内各种特权现象,遏制腐败,保障党的民主集中制根本原则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效贯彻执行的重要武器,对于保证党的团结统一,保持党的先进性和战斗力,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首先,只有加强和健全党内监督,才能经受住党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执政考验。所谓执政考验,其实质是能否正确运用人民赋予的权力。共产党员大都掌握着党、政、军、企、事、群各级机关和部门、单位大大小小的权力。是执政为民、掌权为公,还是弄权渎职、贪污受贿、官僚主义,这是关系人心向背,党和国家的前途和命运的大事。现实生活中各种腐败现象的发生都与滥用权力有密切关系。其显著特点是以权谋私,循私枉法。为此,建立对权力的有效约束机制,以确保权力的正确行使,是党内监督的核心。邓小平强调:“党没有超乎人民群众之上的权力。”并且指出,我们党内有一种人,“他们把党和人民的关系颠倒过来,完全不是为人民服务,而是在人民中间滥用权力,做种种违法乱纪的坏事。这是一种很恶劣的反人民的作风……诚然,这样的干部为数很少,但是,他们的危害却很大。”这就说明,即使对掌握政权的无产阶级政党来说,也必须使权力受到有效监督和制约。历史已经证明,如果权力失去应有的制约,即使是好人掌权,也会出现滥用权力的现象。这个教训我们一定要记取。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内歪风得不到有效遏制,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没有对权力进行必须的、有效的监督和制约,而权力一旦失去监督和制约,必然导致腐败。
    其次,只有加强和健全党内监督,才能经受改革开放和发展市场经济的考验。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对共产党员的考验也就更加严峻。特别是市场经济的负面效应对党员的党性强弱是一个巨大的考验。共产党员、特别是占居“位子”的各级党员领导干部,是立党为公、廉洁自律,还是做“苍蝇”,“蚊子”的俘虏,自甘堕落,这是两种不同前途的选择。因此要有效地遏制腐败之风的蔓延之势,力剿腐败之风,就必须增力n自我监督意识,进一步强化党内监督机制,严格执行党内监督制度,以防患于未然。为此,邓小平同志于1982年、1986年、1990年、1992年四次指出要反腐败,要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大事来抓。他告诫全党:“不惩治腐败,特别是党内的高层的腐败现象,确实有失败的危险。”“这不是危言耸听”。因此,他要求“在整个改革开放过程中都要反对腐败。”同时邓小平特别强调维护党规党纪,认为这是国法的保障。他强调“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和组织部门的任务不只是处理案件,更重要的是维护党规党法,切实把我们的党风搞好。”坚持民主集中制,加强纪律,反对腐败是一个系统工程。但进一步强化和健全党内监督机制则是这一系统工程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也是改革开放条件下党的建设的一个重要课题。
    再次,只有加强和健全党内监督,才能保证党内决策正确、政令畅通。党是领导者、决策者,是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从领导计划经济转到领导市场经济,这是党的领导的内容和环境的一个重要改变。党要使自己的决策符合事物发展的规律,符合人民的根本利益并制定正确的路线方针政策,就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的根本制度,使决策的程序制度化,决策的方法规范化。提高决策正确率、减少失误率,从而以正确的决策来保证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顺利进行,防止犯大错误。这也需要建立有效的监督制度。邓小平同志告诫全党:“在中国来说,谁有资格犯大错误?就是中国共产党。犯了错误也影响最大。因此,我们党垃该特别警惕。”而警惕的有效手段之一,就是加强和健全党内监督机制,更好地发挥党内监督制衡保证作用。

二、必须强化和健全党内监督机制

    如何强化和健全党内监督机制呢?
    第一,要从加强思想教育人手,增加党员接受党的监督的自觉性。邓小平同志认为,党是由许多个人集合组织起来的,个人思想作风整好了,就可以使他担负的工作得到改进,因而党的力量也就增加了。所以,必须从思想上解决问题。自始至终都要加强思想教育,着眼于提高广大党员的思想觉悟。监督的目的不是惩处,而是教育,是治病救人。“从团结的愿望出发,认真进行批评和自我批评,分清是非、团结同志、克服缺点,改进工作。”要“通过思想教育,增强党性,”为了提高“党员要接受监督”的思想观念,1989年,党中央重新发表了邓小平同志1957年所写的《共产党要接受监督》一文,党的十四届四中全会作出的《决定》重申了这一思想,使广大共产党员提高了接受监督的自觉性,从而进一步推进了党的监督工作。
    第二,要从建立健全党内监督制度着眼,在落实上下功夫。邓小平同志认为,国要有国法、党要有党规党法。党的制度就是党内的法律,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的特点,是党的战斗力所在,是规范和健全党内生活不可缺少的条件。“制度问题不解决,思想作风问题也解决不了。”1975年,邓小平同志刚出来重新工作不久就指出,党内“必须建立必要的规章制度。”1977年又提出要在各方面订出“章程”,“有了这些章程,我们就有章可循,就能够统一认识,统一行动。”1992年邓小平同志在谈到反腐败问题时再次强调:“廉政建设要作为大事来抓。还是靠法制,搞法制靠得住些。”可见,邓小平同志是非常重视制度建设的。
    我们党是一个有6100多万党员的大党,领导12亿人搞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如果党内没有正常的、科学的、规范的内部管理机制,不建立有效的规范党员的思想、组织、作风等方面的经常性制度,就不可建立起协调稳定的党内秩序;也不可能保持党在思想上、组织上和行动上的统一,党的先进性也就是一句空话。好的制度形成后,就会逐渐变为党的组织和党员的自觉行动,从而形成良好的作风。党的十四届四中全会要求进一步“完善党风监督制度,制定党内监督条例”。并要求“把党内监督同群众监督、舆论监督、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监督结合起来,把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的监督结合起来,逐步形成强有力的监督体系。”如果制度不健全,行为不规范,约束不力,就是好人也容易犯错误,腐败之风必定滋生蔓延。为此,邓小平同志强调,必须从国家制度和党的制度上作出适当的规定,以便对于党的组织和党员实行严格的监督。
    首先,要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党的组织生活是党组织对党员进行经常性思想教育和组织管理的基本环节,又是党风监督的重要形式之一。邓小平同志在谈到对党的干部监督时指出:“首先是党的生活的监督,党员干部要过党的生活。”“党员干部,人人都应该经常过支部生活,过小组生活,接受党的监督。”他说:“严格党的支部生活极端重要,没有支部生活就没有战斗力。”我们党是一个依照党的章程严密组织起来的工人阶级的先锋队。严格党的生活是党章对党员提出的基本要求,也是党章规定的基层党组织必须履行的根本职责,是马列主义、毛泽东建党原则的一项重要内容。党章第8条规定,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群众监督。不允许有任何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接受党内群众监督的特殊党员。
    其次,重点是抓好党员领导干部的双重组织生活。经验表明,党内监督的重点和难点是党员领导干部。严格党的组织生活,特别是要严格党员领导干部的双重组织生活。中共中央《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规定:领导干部除了参加支部生活外,“各级党委或常委都应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交流思想,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中央的规定,是防止领导干部“官僚”和“腐化”的一剂良方。它既可以密切上下级关系,干群关系,又可以把自己置于党和群众的监督之中,有利于增加领导干部的党性修养。为此,邓小平同志在党内的许多会议上都强调党的高级干部应该参加党的双重组织生活问题。并且指出,党的领导干部参加不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做不做批评和自我批评,执行方针、政策正确不正确,努力不努力,坚决不坚决,“这不只是个人的修养问题,也是一种监督,是党的生活的一种形式。对这一部分干部采用这种形式比较好。”
    再次,要提高党的组织生活的质量。党的组织生活的活力在于党的生活的质量。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的重要性和严肃性,不仅要求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不断增强组织观念,自觉维护党的这一优良传统,而且更要不断提高党的组织生活的质量。在改革开放过程中,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已被淡化了:一是经常性不够。不忙就过,忙就不过,受到生产、工作的冲击;二是严肃性不够。有一些组织生活并无实质性的内容,浮光掠影,流于形式;三是斗争性不够。缺少必要的思想交流,不接触自己的思想、工作实际,难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或一团和气、是非不分,或各行其是、各自为政。对于自己存在的缺点和问题不自我检查和监督,也不准组织对其监督检查。这是一种危险的倾向。“要引起严重的注意”。
    最后,要切实有效地拿起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个武器,开展党内积极的思想斗争。
    批评和自我批评是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是进行积极的党内思想斗争和加强党内监督的有力武器,也是我们党具有生命力和战斗力的重要表现。
    党内积极的思想斗争是工人阶级政党不断从思想上纯洁党的队伍和发展壮大党的队伍的一个重要方面。它既是马克思主义建党学说中的一项重要原则,又是工人阶级政党区别于其他政党的显著标志。恩格斯早在1882年就指出:“看来大国的任何工人政党,只有在内部斗争中才能发展起来,这是符合一般辩证发展规律的。”在改革开放和发展市场经济条件下,国外资产阶级腐朽思想和一切向钱看的价值观以及其它政治微生物,它会锓蚀我们党的肌体,反映到党内来。同时党内也存在着先进与落后、正确与错误、正气与歪风等等许多矛盾。这些党内矛盾不及时解决,势必涣散党的纪律,影响党的威信和战斗力。因此,恢复和发扬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一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是保持党的先进性、纯洁性的需要,是保证社会主义的现代化事业兴旺发达的需要。但是,目前我们党内批评的空气很不浓厚,自由主义却随处可见。正如邓小平同志所指出的:“现在我们开展批评很不容易,自我批评更不容易。”要改变这种批评难,自我批评更难的不良倾向,就必须从团结的愿望出发,勇敢地开展严肃的批评与自我批评,进行积极的党内思想斗争,不断清除党内的各种错误思想,达到分清是非、团结同志、坚持真理、修正错误、提高素质、增强党性的目的,不断增强党组织解决自身矛盾的能力。
    第三,要坚决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民主集中制是我们党的根本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邓小平同志认为:“民主集中制的贯彻执行,这也是一种监督。”建立和完善党内的监督机制,最核心的问题就是要求各级党组织,必须认真贯彻好民主集中制这一根本组织原则,正确处理民主与集中的关系。发扬党内民主,充分发挥全党的积极性,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实施有效监督。邓小平同志在批评某些党的领导干部不接受党组织监督检查的错误倾向时指出:“我们党内时常出现这样一种干部,他们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爱好自成系统,自成局面,在政治上自由行动,不喜欢党的领导监督,不尊重中央和上级的决定,甚至在他们处理一些应当由中央统一决定的重要问题的时候,也事前既不向上级机关请示,事后又不向中央和上级机关报告,违背党的政策和纪律,危害党的统一。”这段话虽然是在60年代初讲的,但现实生活中,这种党员干部确实存在,而且在新形势下有新的发展。他们为了一方私利,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不尊重中央权威,不顾大局,不顾党和国家的整体利益,对中央的某些决策执行不力,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的对中央决策、国家的政令单纯以是否有利于本地区、本单位的社会经济的发展决定取舍,合意者执行,不合意者则不执行,搞地方保护主义;有的打着改革搞活的旗号,为走私贩私、偷漏税收、搞伪劣假冒商品、骗钱物骗荣誉等违法犯罪等腐败行为做保护伞;有的甚至对中央的重要政策采取阳奉阴违,说一套做一套。采取“说的不是做的”,“你说你的,我干我的”恶劣态度,严重损害了中央形象和权威。对这些歪门邪道他们从来不愿在党的生活会上做检查;或者只是轻描淡写地说一说,并不准备改正。邓小平同志对改革开放中出现的这一问题,提出了中肯批评:“当前在经济改革中出现了一些歪门邪道。‘你有政策,我有对策’,违反法纪和政策的种种‘对策’,可多了。共产党员一定要严格遵守党的纪律。……遵守纪律的最高标准是真正维护和坚决执行党的政策,国家的政策。”特别是要维护中央的权威,严格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
    第四,要把监督寓于党的组织管理工作中,增进党的基层组织对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考察和了解。加强党内监督,必须发挥党的系统功能。党应当是马列主义的有统一意志的战斗集体。列宁指出,组织使我们的力量增长十倍。因此,依靠发挥党的系统功能,加强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才能有效地遏制腐败。而发挥党的系统功能,提高党组织的战斗力,只有通过加强对党员的教育和管理才能实现。党的组织依据党章和颁布的法规的要求,建立起严格的党内生活和党员生活的原则和秩序,对党员进行组织和约束,有效地规范党员的思想和行为,促使其严格遵守党纪党规,增强自我约束力,从而保证党的意志的统一、行动’的一致。邓小平同志对这种监督给予充分的肯定。他说:“党的干部管理工作,在近几年的一个重要进步,是开始实行了分级分部管理,使干部的管理工作同政治和业务的检查监督工作,互相结合起来。党应当沿着这个方向,把干部管理的工作推进到一个新的水平,使全党任何部门、任何职位的干部都受着党的认真的监督和具体的帮助,使党的干部的质量,不断地得到提高,而这也就是全体党员的质量不断地得到提高的主要条件。”
    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在组织管理科学化方面已经迈出了可喜的一步,取得了很好的经验,但是我们也不能否认,有些地方和单位的党组织,只注意抓经济方面的工作,而放松了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管理水平。使有些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失去了组织的严格监控,放松了思想改造,走上了犯罪道路。因此,加强和改进党员的管理工作,尤其要加强基层党组织的建设,充分发挥它们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切实把管理和监督有机地结合起来,对抑制腐败、教育党员,定能起到有效的作用。
    第五、加强专门监督机构的建设,进一步强化监督职能。党的纪律检查机关是维护党的纪律的机构,也就是党内的专门监督机构。它的根本任务,就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其它重要规章制度,整顿党风,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搞好党内监督,是党的纪律检查机关极其重要的职责。早在1950年6月,邓小平同志就指出:“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和政府的监察委员会要建立和加强起来,这是反对官僚主义、命令主义、监督党员遵纪守法的重要武器。”1980年8月,邓小平同志再次肯定了建立和健全党的纪律检查机构的意义,指出:“最重要的是有专门的机构进行铁面无私的监督检查。”自从1978年12月,我们党重新建立党的纪律检查工作机构以来,党内监督工作得到加强,对从严治党,保证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顺利进行起了很大的促进作用。加强党的纪律监督,既要坚持教育为主、预防为主,又要与严格执行纪律相结合。不能强调一面而否定另一面。当前,搞好纪检工作,一要加强纪律检查领导班子建设和队伍建设,要继续选拔党性强、作风正、能秉公办事、刚正不阿的同志充实纪检队伍。纪检干部要不断增强党性,忠于职守,敢于斗争,秉公执纪。二要加强纪委对同级党委及其领导成员的有效监督,这是搞好党内监督的关键之一。在双重领导体制下,党委要主动接受同级纪委的监督。党委及其主要成员既要为纪委履行监督的职责创造条件,又要把自己作为党内的普通一员,摆在被监督的位置上,主动接受监督。三是纪委要敢于正确行使自己的监督职权,决不徇私舞弊。四是执纪要严。纠正对违法行为失之于软、失之于宽的倾向。敢于旗帜鲜明、态度坚决地同一切党内的歪风邪气作斗争。 ( 南京市委党校  姜武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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