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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商业贿赂简报(2006第一期)

2007-03-30 12:41:14

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简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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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洪山区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6510


 

认真传达省市会议精神  安排部署全区工作任务

  

4月30日,洪山区召开反腐倡廉暨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会议,会议贯彻传达了省、市关于治理商业贿赂有关文件和周坚卫副省长及涂勇副市长的重要讲话精神,对全区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作了动员部署。区委副书记、区纪委书记彭显铭和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廖家本出席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全区各街乡镇、部委办局主要领导人和纪检监察机构负责人及区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成员参加了会议。

会议强调,商业贿赂破坏市场秩序,败坏社会风气,腐蚀党员干部,成为滋生腐败行为和经济犯罪的温床,在一些行业和领域商业贿赂日益滋生蔓延,已成为经济生活中的一个突出问题,直接危害我国经济以至社会的健康发展。党中央对商业贿赂问题高度重视,并作出了开展治理商业贿赂的重大决策,全区各单位各部门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治理商业贿赂文件精神,充分认识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感,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积极主动地抓好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任务的组织落实。

会议指出,治理商业贿赂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要综合运用教育、经济、法律、行政等多种手段,对商业贿赂进行治理,紧密结合工作实际,重点抓好“六个结合”,把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与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结合起来;把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与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结合起来;把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与源头治腐工作结合起来;把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与整顿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结合起来;把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与纠风和执法监察工作结合起来;把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与政府效能建设结合起来。

为加强对全区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领导,区委、区政府成立了由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廖家本同志任组长,区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朱木林,区政府办公室主任张光合任副组长,区纪委、区法院、区检察院等21个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区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同时,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洪山区治理商业贿赂实施方案》,明确了我区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总体要求、指导思想、主要任务、方法步骤和工作措施及要求。

 

 

 

 

 

 

 

 

 


报:市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
送: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区人大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成员,区纪委常委、区监察局副局长
发:各街乡镇、区委各部委、区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局及企业、事业单位,各人民团体。

编稿:熊                              共印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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