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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召开规范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因公出国(境)管理工作会议

2007-08-17 16:34:34

7月20日下午,洪山区在区信息中心会议室召开规范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因公出国(境)管理工作会议,就贯彻落实《武汉市规范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因公出国(境)管理规定(试行)》工作进行部署。区纪委、区监察局领导,区规范党政机关干部因公出国(境)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领导、区直各部、委、办、局分管领导近70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区纪委常委、区监察局局长赵贤怀主持。区委副书记、区纪委书记彭显铭参加了会议。

区纪委常委、区监察局副局长罗耀豪同志宣读了《武汉市规范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因公出国(境)管理规定(试行)》。区纪委常委、区监察局局长赵贤怀就贯彻落实试行规定工作进行了部署,要求全区各单位一是要及时传达市、区精神。要把《规定》精神原原本本的传达到每一名党员干部,确保规范因公出国(境)工作的顺利进行。二是要严格执行规定。各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加强对因公出国(境)工作的管理,切实规范党员领导干部的从政行为,以实际工作成效取信于民。三是要加强对《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要坚决刹住各种以学习考察为名、行公款旅游之实的不正之风。严肃查处违反规定行为,对顶风违纪,情节严重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党纪政纪责任。

会上,区委副书记、区纪委书记彭显铭传达了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袁善腊同志在全市规范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因公出国(境)管理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并对我区贯彻落实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各专班成员单位和出国(境)管理职能部门要建立完善的台帐,摸清出国(境)底数,建立协调机制,及时掌握干部公款出国(境)动向。二是各单位履行出国(境)程序要到位,该报告的要报告,特别是由上级职能部门下达指标的出国(境)活动一定要向区内相关管理职能部门和领导部门报告。三是各单位要营造“干事文化”,纠正把出国当时髦、当待遇的错误思想,坚决制止公费出国(境)旅游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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