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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我市源头治腐工作取得新的阶段性成效
2007-03-29 10:36:05
2002年,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全市各级源头治腐工作专班认真贯彻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精神,按照市源头治腐工作领导小组第三次(扩大)会议的部署,紧紧围绕“制权、管钱、用人”开展源头治腐工作,全市源头治腐各项工作不断向前推进,并取得了新的阶段性成效。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方面:对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了再清理,并向社会公布了第四批取消的70余项行政审批项目,其中取消32项,合并35项(合并为16项),降低审批等次5项,取消收费和降低收费标准各1项。着力改革审批管理方式。对市直24个改软重点部门保留审批项目的审批条件进行了清理,明确审批条件一般在3项以内,最高不超过5项;规范了审批程序,明确对属于本部门审批权限范围内的项目,一般为3个程序;大力缩短审批时限,对法律规定1个工作日内办理的承诺即报即办;其他审批项目一般7个工作日内办结;精减前置审批环节,对100项前置审批项目提出了取消或改为后置的意见。 推行部门预算改革方面:结合机构改革后市直部门及其职能调整的情况,对部门预算编制范围进行了清理,预算编制部门由2001年的115个调整为103个;对市直103个部门全部按规定程序和时限要求编制了2002年度部门预算草案,其中25个部门的预算草案提交市人大会议审议通过。在市质监局、市环保局进行了预算外资金收支彻底脱钩试点,将预算外资金收支计划与部门预算做到同步编制,一同下达,强化预算内外资金收支统管。 推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方面:市、区财政部门均新设立了国库管理机构。切实加强工资专户管理,实行工资兑现按月通报制度。目前,由市财政统发工资的市直行政事业单位218个,人员3.22万人,全年统发金额3.8亿元。将政府采购、企业技改、科技等财政专项资金纳入国库集中核算管理,基本实现了财政直接支付。 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方面:启动了六部门收支脱钩管理试点工作,对市公安局等六部门及其所属执收执罚单位按规定收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罚没收入和其他预算外资金款项全额上缴国库或财政专户,纳入市级预算管理;其支出由财政采取零基预算方式,实行综合预算管理。对进入市土地有形市场交易的15项经营性用地有偿使用和9项开发建设应交纳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实行“一费制”收费管理办法;开展重点检查,取消收费项目72个,基金项目4个,降低收费标准8个,转经营服务性项目22个。 推行会计委派制度试点方面:召开了市直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委派制试点工作座谈会,在市水务局等四个市直单位及其系统内试行了会计集中核算或会计人员垂直管理,正式启动了市直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委派制度的试点工作;组织对各市直试点单位、各区会计委派工作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验收。2002年,全市各区均成立了区级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中心,集中核算面100%,全市所有乡镇、街道均实行了“零户统管”,统管面达100%。 推行政府采购制度方面:全年政府采购金额达到6.47亿元,比2001年增长1.1倍,节约资金8000万元,资金节约率达12.3%;其中市本级组织了648次招标和非招标采购,金额达4.69亿元,比2001年增长1.53倍,节约资金达5947万元,资金节约率11.2%。 规范村账站审(管)工作方面:全市2076个行政村中,已有1376个实行了村账站审(管)制度,占总数的67%。全市各乡(镇、街)经管站共拒报各种违规资金近1000万元,为村级节约了大量的非生产性开支。 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方面:努力扩大干部推荐范围,吸收无职务群众参与拟任职务人选的推荐工作;在2002年底各区人大、政府、政协领导班子换届工作中,参加民主推荐和民主测评干部达5088人次。全面推行考察预告和差额考察制度,在各区人大、政府、政协换届期间,接待和收到群众反映意见41件次,认真作了调查核实。全面实行任前公示制度,2002年共组织实施8名省管领导干部和104名市管领导干部的任前公示工作,1名拟提名市管领导职务侯选人的干部因公示中群众反映的问题,经调查核实被取消了提名。健全干部日常管理监督制度,形成了干部选任失察失误责任追究制度,在一些单位还对新提拔的领导干部建立个人备案册,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各环节进行全程跟踪记载,强化干部选任监督。 实行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方面:2002年共对258名领导干部进行了经济责任审计,其中处级以上领导干部2人,处级以下(含处级)党政领导干部249人,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7人。各级党委及组织部门参照审计结果,对审计过的领导干部平调187人,晋升8人,免职11人,撤职1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5人。通过审计,共查出违规金额28800万元,其中领导干部应负主要责任25297万元,应负直接责任1714万元。审计后依法处理和纠正21044万元。至2002年底,我市市、区两级均成立了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联系会议制度。 规范土地有形市场方面:对7个中心城区出让的经营性土地,全部采取招标、拍卖或挂牌的方式在土地有形市场内公开供应,全年共成功供应土地69宗2749亩,成交金额26.49亿元,实现土地收益8.77亿元,其中仅土地出让金一项就实现3.2亿元,较2001年增长190%。共投入26亿元资金收购和储备土地,支持100多家企业通过土地补偿实现了外迁或就地改造。6个郊区和2个开发区全部按要求成立了土地资产经营管理组织机构,完善了土地资产经营管理制度,土地有形市场建成率达100%。 完善建设工程有形市场方面:先后修改和制定了13项规章制度,建立了工程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管理制度,逐步建立了全市建筑市场信用制度;深化招投标管理改革,积极推行了工程量清单招标工作;评委库由原有的60多人扩充到近600人,建立了土建、经济、装饰、道桥、绿化等各个专业评委子库,并实行了技术标密封评标新办法。2002年,全市共发包工程963项,造价总金额685087万元,其中直接发包工程51项,实行工程招标912项,实行公开招标472项(造价348314万元);办理工程监理许可手续362项,其中公开招标82项,邀请招标68项。 落实产权交易进入市场制度方面:建立了400平米的产权交易大厅,配备大型电子显示屏,滚动播出产权交易政策和相关信息;实现了市产权交易所信息局域网与全国各地产权交易机构的链接,扩大交易所信息覆盖范围。2002年,市产权交易所共完成国有、集体企业产权交易96笔,实现产权交易额24.5亿元,同比增长75%。 推行政务公开方面:结合改善经济发展软环境,明确26个市直部门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单位,全面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完善了首站负责、联合办公、集中年检和“一条龙”服务制度,集中办理各种审批、登记发证手续;对收费、罚款以及摊派情况进行了清理和重点检查,通过对市工商局、市规划局的重点检查,减少收费项目20项、合并收费项目30项,降低收费标准104项。在市直部门推行了“一次性告知”和“事前免费咨询”制度;各审批单位还普遍印制了内容详尽的审批指南或办事程序说明,放置在办事大厅,方便群众办事。 深化村务公开工作方面:狠抓村务公开工作规范化和制度化建设,普遍建立了村民代表大会、村务监事会和民主理财小组;在坚持“五统一”标准的同时,在各行政村普遍设立了举报箱,乡镇(街)设立举报电话;组织各区普遍开展了村级财务清理审计,并将审计结果张榜公布;普遍抓了村务公开档案的建立和规范工作,做到专柜存放,专人管理。目前,全市2076个行政村中已有2033个基本建立起比较规范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 实行厂务公开制度方面:召开了全市厂务公开工作会议;组织对10家市厂务公开示范点和6家厂务公开试点单位进行了检查考评;各区、局、总公司也组织对所属企事业单位厂务公开工作进行了检查。我市厂务公开工作受到全国检查组的高度评价,并被省推荐为全国厂务公开先进单位。目前,全市已有5764家企事业单位实行了厂务公开制度,其中国有、集体及其控股单位5581家,占应公开企业数的96%以上;非公有制企业也有183家实行了厂务公开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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